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西堠门大桥活动风障控制系统施工(第H10合同段)招标事宜的批复
(浙交复〔2009〕114号)
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
你指挥部《关于要求批准西堠门大桥活动风障控制系统施工(第H10合同段)不再进行招标的请示》(浙舟连指〔2009〕47号)悉。鉴于你指挥部对西堠门大桥活动风障控制系统施工(第H10合同段)已进行两次公开招标,均没有单位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国家七部委《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
三十八条、《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
二十四条以及《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同意不再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