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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浙江省高速公路二义性路径识别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浙江省高速公路二义性路径识别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浙交复〔2009〕110号)


省公路局:
  《省公路管理局关于报送浙江省高速公路二义性路径识别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请示》(浙公路〔2009〕85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高速公路二义性路径识别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代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8〕84号)确定的标准、规模和投资,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全省高速公路二义性路径识别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2009年7月4日,你局组织专家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之后,设计单位根据会议审查专家组意见,对施工图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基本符合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资料较为齐全,图纸版面清晰,设计深度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
  二、施工图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等基本符合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精神。
  三、同意该施工图交付使用。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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