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淄食药安委〔2009〕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淄博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淄博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工作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已于2009年7月20日公布并施行。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25号)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
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贯彻
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活动。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各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政府的责任,明确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政府应当落实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明确消费者、媒体、消费者组织、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及其他个人、单位等在食品安全方面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让全社会知晓
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了解
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为
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的实施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宣传的重点内容
食品安全法是我国一部关于食品安全的综合性重要法律,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实施条例是为了进一步明确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对食品安全的事前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的控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完善分段监管工作中的协调、衔接与配合,将
食品安全法确定的有关规定加以具体化,以增强
食品安全法的可操作性。在学习宣传过程中,除原原本本学习每一条内容外,要对实施条例所确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全面、系统地把握,掌握其精神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