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部门要作出安排,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周密组织,使这一活动取得好的效果,把学习宣传
食品安全法与实施条例的工作推向高潮,为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与实施条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食品安全法与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程,要指定负责部门和人员,组织协调本地区本单位宣传贯彻工作的开展,按照《淄博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提出具体任务和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做到领导负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各区县、高新区,各有关部门请将开展
食品安全法与实施条例宣传活动的情况于12月2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朝霞
电话(传真):0533-2185122
电子邮箱:zbspk@126.com
附:食品安全宣传用语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
食品安全宣传用语
1.学习
食品安全法,贯彻
食品安全法;
2.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坚决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食品安全是您的权益,遵纪守法是您的义务;
4.实施
食品安全法,科学卫生保健康;
5.学法知法,珍爱健康;
6.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