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周口供电公司的通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周口供电公司的通报
(周政[2009]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周口供电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融入我市经济建设中,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完成22.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13%,累计增幅位居全省第三,其中工业用电完成11.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11%,累计增幅居全省第三,在决战二季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同时,周口供电公司加大电网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电网建设资金,达8.23亿元,创历史记录;500千伏周口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周口电网主网架实现由220千伏向500千伏的跨越,大大提高市供电能力。全面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工程和农田机井通电工程,有力地支持了我市新农村建设。积极应对夏季用电高峰,在全市用电负荷多次突破100千瓦连创历史新高,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周口供电公司予以通报表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