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有关情况。
(二)对专员办工作人员不严格执行本操作规程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不认真履行职责、越权开口子等问题,应进行严肃查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七、本工作规程由四川专员办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
石脑油进口环节消费税先征后返企业备案表
__________年度
企业名称(公章): 备案时间:
法人代表 | | 电 话 | |
财务负责人 | | 电 话 | |
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进口报关海关 | | 进口消费税收款国库 | |
开户银行及账户 | | 经营范围 | |
企业主要产品 | | 以石脑油为原料的主要产品 | |
企业生产规模(吨) | | 石脑油与乙烯、芳烃类产品的投入产出比 | |
年进口石脑油数量(吨) | | 进口石脑油年缴纳消费税金额(万元) | |
石脑油是否仅用作本企业乙烯、芳烃类产品的原料(如有其他用途,请详细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