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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四川专员办进口石脑油消费税先征后返备案审核工作规程》的通知
备注:1、年进口石脑油数量和进口石脑油年缴纳消费税金按预估数填列;
2、石脑油与乙烯、芳烃类产品的投入产出比按最近半年平均数填列。
附表2:
石脑油进口环节消费税先征后返申请审核表
企业名称(公章):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至 年 月 申请时间:
进口石脑油数量(吨)
进口消费税额(元)
用于非乙烯芳烃类产品生产及其他用途的进口石脑油数量(吨)
申请退税的进口石脑油数量(吨)
申请退税金额(元)
当期
累计
当期
累计
当期
累计
当期
累计
当期
累计
专员办审核意见: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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