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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深入开展新时期财政干部形象建设活动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深入开展新时期财政干部形象建设活动的通知
(黑财人〔2009〕24号)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农业开发办:
  2008年,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全省财政系统加强新时期财政干部形象建设活动,印发了加强新时期财政干部形象建设的意见和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大局、精通业务、勤政务实、廉洁奉公、谦和文明”的形象建设内涵,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开展了加强新时期财政干部形象建设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省财政干部整体形象。2009年,经过认真推荐和严格考评,在市县级财政部门中评选出27个最佳形象单位、91名最佳形象个人,在农业开发系统评选出5个最佳形象单位、10名最佳形象个人,总结了先进、树立了典型,激发了全省财政干部职工占排头、争一流的工作热情,展现了财政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
  但实事求是地看,活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开展不够均衡,个别市县对加强新时期财政干部形象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实,与形象建设活动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为此,省厅党组决定,继续扎实深入地推进新时期财政干部形象建设活动,通过深化工作措施,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建立加强财政干部形象建设的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财政干部形象建设活动是建设模范部门和打造过硬队伍的重要举措。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省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对加强形象建设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形象建设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把形象建设活动引向深入,牢固树立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服务大局、精通业务、勤政务实、廉洁奉公、谦和文明”的良好形象,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要进一步创新载体,活化形式。要把开展形象建设活动与开展财政机关文化建设活动相结合,与开展“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活动相结合,与开展以“凝神聚力、创新发展”为主题的学习和弘扬大庆精神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开展“大下基层”活动相结合,不断丰富形象建设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为广大干部职工加强思想修养、锤炼道德品质、提升业务技能、转变工作作风提供平台。
  三、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开展形象建设活动的经验和不足,特别要围绕形象建设的内涵要求和最佳形象单位和个人考核评比的具体内容,切实查找差距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制定具体措施,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建立形象建设活动长效机制,使开展活动、树立形象成为常态,使“服务大局、精通业务、勤政务实、廉洁奉公、谦和文明”成为广大财政干部日常工作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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