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原灌区节水改造工程。
平原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主要是对现有有效灌溉面积内不能保灌的农田,采取渠道防渗衬砌、喷灌、管灌等措施,进行节水改造与配套建设,提高粮食单产,节约水资源,实现旱涝保收。(各相关盟市平原灌区节水改造工程51亿斤和100亿斤2个任务分配方案见附件3)
2旱改水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旱改水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是在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地方,实施旱改水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重点为新增旱改水标准农田建设的供水水源。项目区旗县在取水有保障的沿河两岸,新建分散的小型扬水站和渠系配套工程、新建中小型水库项目及渠系配套工程、新增机电井等水利工程。工程要落实到具体地点,并明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测算等相关内容。(各相关盟市旱改水标准农田建设工程51亿斤和100亿斤2个任务分配方案见附件4)
3大型水库下游灌区建设工程。
抓好尼尔基、绰勒、察尔森、晓奇等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下游灌区建设。通过渠道衬砌、管灌、喷灌等节水措施,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大型水库下游灌区建设工程2个分配方案均为8亿斤增产任务。100亿斤方案相应按比例增长的8亿斤任务,分摊到平原灌区节水、旱改水和高标准旱作田中。(大型水库下游灌区建设工程任务分配方案见附件5)
4高标准旱作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高标准旱作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任务包括:深松免耕、地力培肥、测土施肥、植物保护等措施,挖掘旱作农田增产潜力。高标准旱作基本田耕地建设以地力提高1个等级,耕地土壤有机质提高0.1个百分点,速效磷和速效钾含量提高3-5ppm;水资源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粮食平均单产每亩提高150斤为目标,实现旱作基本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高标准旱作基本农田建设工程51亿斤和100亿斤2个任务分配方案见附件6)
5退耕还林还草生态建设工程。
实施方案要落实500万亩退耕还林还草生态建设任务,主要在东部盟市实施,与增产任务量挂钩分摊。其中,呼伦贝尔市完成200万亩,兴安盟、通辽市和赤峰市各退耕100万亩。各相关盟市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具体分摊方式,将任务落实到苏木乡镇。退耕还林还草生态建设任务从2010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完成。每亩一次性补助退耕还林还草种苗费用40元。农牧民退耕任务由当地政府安排。退耕项目区要大力发展经济林、用材林和优质牧草,提高经济收益,确保项目区农牧民的长远生计。(退耕还林还草生态建设工程任务分配见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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