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三、建设布局

  按照相对集中、重点突破的区域布局原则,以奶牛存栏数量在3万头以上的旗县(市、区)为重点,积极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

  从奶牛养殖规模效益考虑,全区从2009年至2012年利用4年时间,完善和建设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2000个,建成后的每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占地面积要预留达到500头以上饲养能力,其设施建设通过政府扶持,滚动发展,逐步完善。

  四、建设标准

  我区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相对集中、人畜分离、规范管理的要求开展,其建设申报最低养殖数量为100头。建设标准要达到:

  (一)每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成后要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且饲养能力要逐步达到500头以上。

  (二)达到人畜分离的养殖要求。符合苏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没有患口蹄疫及检出布氏杆菌病、结核病阳性的奶牛;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

  (三)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必须建设饲草料基地。按照不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实际需求,配套建设青贮玉米、优质牧草基地。

  (四)实施规模化管理。一是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统一管理、统一畜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二是建立奶牛养殖档案,进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I);三是实行机械化集中挤奶、粪污集中处理及综合利用、普及混合日粮饲喂(TMR)技术。

  五、投资方式和补助标准

  初步预算,4年内达到2000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目标,按每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平均投资400万元计算,共需要总投资80亿元,每年需要筹集20亿元。其中,每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政府引导性补助占到总投资的10%左右。4年内各级政府需要筹集8亿元,其余由项目建设主体来筹集。

  在积极争取中央对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补助的同时,从2009年开始,自治区和盟市、旗县合计按1∶1的比例与中央补助配套。其中,自治区每年专项投资05亿元,盟市、旗县05亿元。盟市、旗县两级政府配套资金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