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安监管综〔2009〕147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省部属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09〕1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学习《通知》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内涵,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要求,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落实《通知》所提出的各项要求。
  二、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重点加强对船舶修造、造纸和市政建设中热力、燃气、环卫等有限空间作业相对集中的行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严格安全条件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同时,要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707-2008)的要求,进一步严格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