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把握好政策界限,按照规定的问责情形、方式、程序开展问责工作。做好实行问责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衔接,充分发挥问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正确处理实行问责与纪律处分的关系,不能以问责代替纪律处分,问责后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要依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慎重对待被问责干部的安排、使用,避免随意性。充分发挥问责的积极作用,做好被问责干部的思想工作,督促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忠实履行职责,真正收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认真落实《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紧紧围绕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严格遵守五个方面的行为规范。认真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薄弱环节,严格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把廉洁从业的要求贯穿和落实到国有企业决策、管理、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岗位罚、经济罚等惩戒措施,严肃查处企业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各种不廉洁行为。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我市实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方面的配套制度。
认真落实《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市场建设,健全诚信体系。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结合我市实际,拟定贯彻落实《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确定治理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方式方法和时间要求。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三亚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