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办发〔2009〕41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三亚市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28日
三亚市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效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遏制违法建筑抢建之风,维护三亚城市规划有序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7月7日“市环境卫生责任片区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大会”精神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海南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为依据,按照“统一组织,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求,在全市开展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大行动,重点查处和打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内违法抢建,防控城区周边及乡镇村庄违法建筑,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和城区周边及乡村抢建之风得到控制,保障城乡规划顺利实施和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三亚市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黄明荣(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
杨逢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少山(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
王忠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
兰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