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瑜(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孙 宁(市林业局局长)
李洪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张上真(市公安局调研员)
何世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陈 跃(河东区工委书记)
张羽飞(河西区工委书记)
陈 阵(崖城镇党委书记)
陈正光(天涯镇党委书记)
王裕雄(凤凰镇党委书记)
王昱正(田独镇党委书记)
李 骥(海棠湾管委会主任、海棠湾镇镇长)
李开文(育才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查处和打击各区镇违法建设行为试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办公室主任由兰文全兼任,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三、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的主要内容
此次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调查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重点查处违法建筑土地来源、报建手续、资金来源、违法建筑人员情况,分类理清本村(居)民的房屋和外来人员非法买地建房情况,登记造册并张榜公布,依法处置。
四、实施步骤
(一)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求,采取“先抓试点,全面铺开”的步骤组织实施。先以河东区作为试点单位,以半山半岛项目所在的鹿回头社区为试点,通过组织工作组进村驻点,开展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活动,取得经验后在全市铺开。
(二)成立河东区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试点工作组,组长由河东区工委书记陈跃担任,副组长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兰文全、河东区管委会主任黄海雄担任。工作组人员从河东区管委会抽调5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抽调10人、市规划建设局抽调2人、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抽调4人、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抽调2人、市纪委(监察局)抽调2人、市林业局抽调2人、市公安局抽调5人组成。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进驻试点片区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分别组织召开村委会班子会议、党员大会、群众大会,争取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制止违法抢建行为;
2.深入实地调查摸底,掌握已建成和在建违法建筑户主、报建手续、用地来源和资金来源情况,制表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3.由公安机关进行稳定性评估,制订拆除片区违法建筑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市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试点工作组每周向市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