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三门县海游镇湘山村狮子头山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9〕883号)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三门县海游镇湘山村狮子头山普通建筑用石料新设置采矿权的请示》(台土资〔2009〕7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设三门县海游镇湘山村狮子头山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1宗,暂定开采规模45万吨/年,暂定开采年限3 年,初定矿区中心点直角坐标值(1954坐标系):X:3223475, Y:40631900。
二、同意对该新设采矿权以招拍挂方式一次性整体公开出让。
三、该采矿权位于你县矿产资源规划其他区内,应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要与买受人签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足额收取治理备用金,切实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