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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四、普查经费

  人口普查是一项全社会、大规模、多项目的社会调查,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人口普查所需经费按照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原则,市财政负担部分,由拉萨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满足需要,填平补缺”的原则,向财政局提出分年度预算,经批准后分期拨付使用。各县(区)财政负担部分,由各县(区)普查办公室根据需要向同级财政提出预算,经批准后拨付使用。各级政府一定要保证人口普查的经费投入,要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加强宣传工作。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拉萨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九日

  附:
拉萨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曹 边 疆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张 延 清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何 志 平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 小 平  市统计局局长

  吴珠旺姆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成 员:
  魏 东 飞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毛 胜 利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达  瓦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

  扎西白珍  市外办党组书记

  高  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勤  市教体局副局长

  何 春 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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