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2010年宁波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卫发〔2009〕95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甬政发〔2009〕27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06号)文件精神,我局牵头组织完成了2009年宁波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并将于近期组织进行岗前培训,现将《2009-2010年宁波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六日
2009-2010年宁波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甬政发〔2009〕27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06号)文件精神,市卫生局对2009-2010年招聘的医学院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试)合格后,充实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确保岗前培训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招聘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岗前培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完善知识、学以致用、市县联动、注重实效”原则,通过培训,使招聘的医学院校毕业生能够熟练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水平,增强对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二、培训对象
2009-2010年招聘的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医学院校毕业生。
三、培训形式
招聘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分两年组织实施培训。采用理论集中教学和岗位技能实践两个阶段实行全脱产培训。
四、培训内容
按照浙江省在职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要求,以全科医学为主、结合相应专业设置培训课程。
(一) 理论集中教学课程(共500学时)
课程设置为全科医学导论、社区常用健康问题、慢性病预防与保健、社区急诊、伤病的社区康复、医学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与应用、社区预防保健及护理、中医社区医疗与保健等。理论教学由具备资质的全科医学教育培训机构承担。
(二)岗位技能实践(3-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