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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防灾避险绿地规划导则(试行)》的通知

  功能:主要为本避险绿地服务,组织受灾群众有序安置,物资收集与分配。
  占地面积不应小于100平方米,抗震等级须在《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
  布局原则:靠近服务性出入口,便于组织和协调。
  ③医疗救护中心:平时为开敞空间、在灾时能搭建医疗帐篷迅速转为医疗救护中心。
  功能:收治、救助伤员,及时转运伤病员。
  占地:按20~50个床位设置,占地面积应不小于1600平方米
  布局原则:靠近输送救援出入口,便于伤员和药品的运输。
  ④集散场地:应设置一处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集散场地,作为人员集散,临时停车,物资运输,宜与直升机临时停机坪设置在一起。
  ·物资储备
  应设置食品、药品、饮用水、帐篷、消防、交通、工具、器材等物资库,并设置通信设施。物资仓库应靠近输送救援出入口,便于物资输送。
  ·配置设施及建设标准
  ①内部道路:尽量实现环路,便于人员疏散。
  ②自备水源(水井或封闭式蓄水池等):应有明确的标识。
  ③应急直升机停机坪:面积为40×50平方米, 以草坪及低矮灌木为主,周边不得有高大乔木。宜设于集散场地内。
  ④在绿地周边、入口处和各功能分区处须设置明显指示标志,并且入口处须悬挂应急避险场所平面图及周边地区居民疏散通道图。
  ⑤公厕:
  固定公厕:按每1000人设置一处。
  临时公厕:平时预留空间和管道接口,灾时通过简单搭建即可使用。按防灾避险容量,每500人设置一处。
  ⑥消火栓:须设置消火栓,且间距不应超过120米。
  ⑦公用固定电话:应备有不少于3部固定电话。
  3.2临时避险绿地
  3.2.1 选址
  临时避险绿地应交通便利,地形相对平坦,周边空旷,无泥石流、洪涝等次生灾害影响,距次生灾害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国家现行重大危险源和防火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无易燃易爆及有害化学物品的影响,无建筑物倒塌等的影响,确保避险人员安全。
  3.2.2平面布局与功能分区
  场地要求:场地面积根据城市规模,按表一要求设置。须与两条以上避险疏散通道连接;场地内应设置环形通道,通道的宽度不小于7米。绿地应为开敞式,有效避险面积不应小于绿地总面积的60%。绿地周边须设置防火隔离带,不应小于15米。
  出入口设置:应不少于两个双向交通出入口,应与集散场地相连。至少有一个进出口设置无障碍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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