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各地、各部门要以规划引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确保治理工作的有序性,省治理办要尽快完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09-2011年)》(以下简称省治理规划)。全省县及县以上城市、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治理规划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本部门的治理规划,并编制(修订)和严格执行市容、环卫、污水和垃圾处理、城乡风貌塑造、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环境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及交通管理等专业规划。各地在编制治理规划时,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从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结合平原、丘陵、盆周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区域,区别城市、乡镇、村庄等层面,确定不同的目标和要求。地震灾区的治理规划和专项规划,要围绕“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结合城乡住房恢复重建,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和生态环境恢复重建,落实到具体的建设项目。省治理规划应在2009年8月中旬制发;各地、各部门应在2009年8月底完成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9月底前完成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

  三、突出治理工作重点,尽快改善全省城乡环境面貌

  各地、各部门要立即开展“回头看、促整改”活动,对照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新要求,回顾、自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治理“五乱”专项行动攻坚月后阶段性成果的巩固情况,摸清现状、找准问题、增添措施、促进整改、防止反弹,保持并深化治理成果。在此基础上,要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月等形式,持续重点抓好对“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的治理。省工商局要以解决“广告乱贴”和“摊位乱摆”、促进市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重点,保持“市场环境治理月”良好的势头,牵头继续抓好市场环境治理工作。2009年8月,省公安厅要牵头组织开展好以停车场(点)规划建设、完善道路交通信号及交通安全设施、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文明出行,安全回家”主题宣传为主要内容的“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月”活动。同时,要结合实施“畅通工程”和建设“平安畅通县区”,加强对城乡主要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和秩序管理,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省建设厅要结合2009年9月牵头组织开展的“园林绿化和风貌整治专项治理月”活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活动,采取限时施工、应用散装水泥、运输建设材料与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密闭等措施,认真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和扬尘污染等“工地乱象”问题。2009年10月到12月,各地要紧密联系实际,在继续抓好“五乱”治理的同时,针对影响本地城乡环境面貌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治理“污水乱排”、“违章乱建”等专项行动,以清洁、整齐、优美的环境为新的一年深入推进治理工作奠定基础。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