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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烫疮油、复方感冒灵颗粒剂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烫疮油、复方感冒灵颗粒剂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湘价医[2009]125号)


各市州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发改办价格[2005]1205号)、《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发改价格[2005]9号),以及我省相关药品价格文件,参照同类药品差比价水平,经研究,核定湖南邵阳华仁堂药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烫疮油最高零售价格为10ml/瓶:18元,30ml/瓶:50元,50ml/瓶:80元。湖南三九南开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感冒灵颗粒最高零售价格为:14g×9袋/盒: 7.50元。本通知自2009年9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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