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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宝坻区人民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宝坻区人民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9〕185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宝坻区人民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9]33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宝坻区人民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普通双人间112间224张床,床位收费标准60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可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为10元/床·日。
  二、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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