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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全国“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一、活动主题:我锻炼、我健康、我快乐;

  二、活动时间:8月8日上午9:00启动仪式;系列群体活动从8月份持续到9月份;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

  1.发表电视讲话。8月8日前请市领导发表电话讲话,让民众知道每年的8月8日是“全民健身日”,同时倡导人们走出户外,享受阳光,享受体育锻炼带给人们的健康和快乐,唱响“我锻炼、我健康、我快乐”的主题。

  2.标语宣传。各体育职能部门、各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须在醒目位置至少悬挂一幅宣传标语,宣传“全民健身日”,营造活动氛围。

  3.宣传车流动宣传。反复播报8月8日为国务院确定的“全民健身日”,宣传科学健身知识,使“全民健身日”家喻户晓。

  4.媒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和平面媒体的影响和宣传效果,向人们反复宣传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人们进行科学的健身活动,激发人们的健身意识。

  5.发一份倡议书。在各种媒体和启动仪式上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号召大家走出户外,进行科学的健身,充分享受健身带来的幸福和快乐。

  (二)启动仪式

  1.8月8日上午9:00,在市灯光球场举行“全民健身日”启动仪式,请相关单位出席。具体内容:展示单位入场、相关领导讲话、宣读“全民健身倡议书”等,时间控制在20分钟。

  2.全民健身展示活动。

  内容有:(1)江阳区选送的体育健身展示项目;

  (2)业余体校的展示项目;

  (3)部分协会、社会团体的展示项目。

  各单位展示项目由体育局初审后确定。

  展示时间控制在1小时,10:20前结束。

  各单项体育协会须组织20人以上,持会旗入场,有异地展示任务的可在领导讲话后展示演出前离场。

  (三)系列活动及要求

  1.有条件的单项体育协会8日当天要组织开展相应的展示宣传活动,要有宣传标语,突出“8·8全民健身日”。宣传及展示活动内容、地点7月30日前告知市体育局,由市体育局作出统一安排。

  2.市级各部门(各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于当天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宣传及组织户外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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