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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

  三、“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和申报要求
  (一)“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1.加大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投入。当前重点是加强鲜活农产品冷藏冷冻设施投入,对部分鲜活农产品试行强制性冷链流通。
  2.增强鲜活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支持大型连锁商业企业通过新建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在现有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中增加鲜活农产品配送功能、发展第三方农产品物流配送等多种方式,建立与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及超市零售规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
  3.提高鲜活农产品经营信息化水平。通过电子信息技术,以农产品产业链为基础、供应链管理为重点,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连锁超市、农产品认证、名优农产品、农产品价格、农产品质量等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建立完善鲜活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加大对鲜活农产品信息采集、传输等信息化设施设备投入,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的信息化技术培训,推广连锁商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业务流程的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平台,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4.引导培育农产品品牌和调整经营结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创建自有品牌,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可追溯制度。试点连锁超市要广泛宣传和组织营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农产品,努力增强消费者信心,并适当调整连锁超市商品布局,增加鲜活农产品销售种类,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面积,努力提高鲜活农产品销售比重。
  5.建立农超对接渠道。一是建立农超对接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定期开展“农超对接”活动,为商贸流通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搭建对接平台,疏通对接渠道,促进农产品订单生产;三是商贸流通企业要给予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信息、加工包装技术、质量标准、运输以及价格等方面的支持服务和优惠;四是开展农超对接创优评先活动,对于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大型超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颁牌表彰,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除名并进行公告。
  (二)“农超对接”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
  本通知所称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是指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对接,在农产品生产基地所在区县的区域内,当年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快速检测系统、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项目。
  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项目包括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项目和农产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见附件1。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包括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项目和基地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见附件2。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根据实践需要,逐步扩大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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