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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的通知

  (六)基本建设处处长 龙和生
  1.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纳入基建管理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以及工程上使用的特种设备等基建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 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纳入基建管理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以及在工程上使用的特种设备等基建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拟订并具体实施有关应急救援预案;
  3.负责基建处职责范围内初步设计审批、开工报告审批等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
  4.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基建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5. 参与基建处职责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市防办常务副主任 杨广清
  1. 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旱等市防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 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旱等市防办职责范围内的防洪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拟订并具体实施有关应急救援预案;
  3. 负责市防办职责范围内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预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等涉及防洪安全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
  4. 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市防办职责范围内的防洪安全工作制度;
  5. 参与市防办职责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 河道处处长 陈俊文
  1. 负责组织实施河道采砂作业、涉河建设项目等河道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实施;
  2. 负责组织实施河道采砂、涉河建设项目等河道处职责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
  3. 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河道处职责范围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4. 参与河道处职责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水土保持处处长 易定明
  1. 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等水土保持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拟订并具体实施有关应急救援预案;
  2. 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中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
  3.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4. 参与水土保持处职责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农村水利处处长 刘正平
  1. 负责组织实施小(一)型及以上中央投资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农村水利处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2. 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工程、小(一)型及以上中央投资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大灌区与节水改造工程等农村水利处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拟订并具体实施有关应急救援预案;
  3. 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农村水利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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