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参与农村水利处职责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总工办(勘察设计处)主任 廖伦国
1. 负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方案中有关安全生产“三同时”的技术方案、措施和保障经费等总工办(勘察设计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 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方案或其他专项技术论证中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
3.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总工办(勘察设计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4. 参与总工办(勘察设计处)职责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二)市水利工程管理总站站长 张富能
1. 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已成水利工程运行市水利工程管理总站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2. 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已成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拟订并具体实施有关应急救援预案;
3. 负责组织实施对本系统已成水利工程运行、改变水利工程主要用途或还耕、水利工程降级或报废等市水利工程管理总站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
4. 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市水利工程管理总站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5. 参与市水利工程管理总站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市水电中心主任 鲁锡海
1. 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农村水电等市水电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 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农村水电等市水电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拟订并具体实施有关应急救援预案;
3. 负责装机5万kw及以下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出让审批等市水电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具体实施有关应急救援预案;
4. 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市水电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5. 参与市水电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四)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站长 刘亚非
1. 负责组织实施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 负责组织实施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拟订并具体实施有关应急救援预案;
3. 负责建立和组织实施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4. 参与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职责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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