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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机制

  我市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县级政府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为组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委、水务局、审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科技局负责同志参加的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市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校安办)设在市教育局,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派业务骨干组成,集中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精干人员,建立相应制度,保证工作经费,筹措落实本地工程建设资金,按照审定的工程建设规划和方案,具体组织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市政府统筹协调各县(区)勘察鉴定和设计、施工、监理力量,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并帮助县级政府对行政区域内校舍逐一进行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上报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指导、审核县级上报的工程建设规划和项目文本,汇总审核本市工程建设规划;督促县级政府落实工程配套资金;监督工程专项资金拨付;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严格落实学校建设收费减免优惠政策;按时向上级报告工程实施情况。

  县级政府全面负责本地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 对本县校舍安全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校舍逐一进行排查和检测鉴定,制定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制定并落实本地工程建设规划,限期改善行政区域内校舍安全状况。

  五、资金安排和管理

  工程资金安排实行上级财政补助。市政府根据省政府的规划和要求,积极筹措、足额落实工程市级配套资金。在整合目前与中小学校舍安全有关资金的基础上,市级资金重点对落实资金及时、工程实施较快、效果明显的地方进行奖励补助,具体办法由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

  为保证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市对工程资金采取项目管理、封闭运行的方式进行管理,确保建设一项、达标一项,改造一所、达标一所。

  各县(区)要切实加大对工程的投入,将工程建设所需资金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不留缺口,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不得使学校因实施工程出现新的债务。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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