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类别附着物名称单位规格补偿标准(元)备注
鲜果苹果树4年以下15-501年补偿15元,2年30元,3年40元,4年50元
5-25年150-2005年150元,每增1年加10元,8年以上200元
25年以上100100元
梨树3年以下15-501年补偿15元,2年30元,3年50元
4-30年150-2004年150元,每增1年加10元,8年以上200元
30年以上100补偿100元
石榴树4年以下20-601年补偿20元,2年40元,3年50元,4年60元
5-40年100-1505年150元,每增1年加10元,8年以上150元
40年以上8080元
葡萄2年以下10-201年补偿10元,2年20元
3-15年30-603年40元,4年50元,5年以上60元
15年以上3030元
干果枣树5年以下15-301年补偿15元,2年20元,3年25元,4年、5年30元
6-80年100-1506年100元,7年110元,8年以上150元
80年以上120补偿120元
柿树5年以下20-601年补偿20元,2年30元,3年40元,4年50元,5年60元
6-60年150-2506年150元,7年160元,8年以上250元
60年以上100补偿100元
山楂4年以下20-601年补偿20元,2年40元,3年50元,4年60元
5-50年150-2505年150元,6年160元,7年170元,8年以上250元
50年以上120补偿120元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