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安厅
23.制定和实施《四川省公安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工作指引》,统一法律认识,规范办案制度。按照《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安部<关于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和总结奖惩,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刑事保护工作制度。加强公安机关与海关之间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打击涉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部门协作机制。
24.推动建立四川省名优白酒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针对侵犯四川名优白酒商标权犯罪活动突出和严重的省外区域,开展跨省酒类打假专项行动。针对危害群众健康安全、多发性的犯罪活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
25.以贯彻《纲要》为主线,有针对性的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培训教育活动,提升全省公安民警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七、司法厅
26.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列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纳入2009年的工作计划,作为“法律六进”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
27.在全面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中积极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探索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并在制定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和指导标准中增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及政府、行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等指标。
28.完善知识产权中介管理。积极引导律师进入企业、进入园区,拓宽服务渠道,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积极鼓励和发展司法鉴定机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类别。着手研究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标准,适时出台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执业指引。
八、财政厅
29.贯彻落实专利、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精神以及无形资产出资设立企业的评估管理办法。
30.加强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财务制度建设,规范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分配制度建设,继续完善技术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收入分配制度。
31.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对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给予大力支持,引导和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的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创造和运用科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