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版权局
70.加强版权法律法规宣传,制定地方版权发展政策结合四川实际,贯彻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四川省版权战略的研究制定工作。
71.推进全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加大软件侵权查处执法力度。巩固第一批试点企业软件正版化成果,推进省级有关部门和全省各市州完成第二批试点企业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开展“企业软件正版化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积极开展软件版权法律、软件资产管理和软件采购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加强对软件应用企业建立、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的指导。促进各部门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管。
72.发展版权产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做好版权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工作,出版《四川省版权产业发展战略及对策研究》,出台四川版权产业扶持政策。积极配合文化、出版、广电、信息、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建设文化创意园区、动慢创作基地、影视制作基地和软件开发园区等版权产业集群,帮助出版、影视、软件、广告、信息网络等重点版权企业建立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绵竹年画版权产业基地、羌绣版权产业基地、藏族祥巴版权产业基地的灾后重建工作。推动竹编、年画、玩具等工艺品产业的版权创造和保护。做好省内相关企业出国参展和贸易活动中有关版权的工作。
73.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开展互联网侵权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治理行动、开展音乐、音像作品侵权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打击侵权盗版教材教辅专项行动加强对市县版权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大对基层版权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增强基层在新技术条件下的版权执法能力。。开展“全省著作权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件”评选工作。积极关注国外企业在川和四川企业在境外的版权维权活动,引导各方妥善处理境外企业与川内企业的版权纠纷。
74.充分发挥版权协会、各类版权服务机构的作用,推动全省版权社会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音著协、音集协、文字著作权协会、摄影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等国家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川机构开展工作。促进有条件的市州版权服务机构的发展。加强作品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著作权合同登记、著作权权利认证等社会服务工作。
十八、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