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搞好入学教育活动的通知
(渝教基〔2009〕46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直属学校:
新学年开学在即。为贯彻落实2009年8月21日薄书记主持召开的重庆市教育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现就切实搞好开学期间入学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各中小学要继续开设民族团结教育地方课程。开学第一周,要认真上好民族团结教育第一课,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等方式,组织开展民族知识、绘画与手工、演讲、民族歌舞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体验式教学活动,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和民族观,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
二、开展教师宣誓承诺活动
各学校开学期间,要组织全体教职工以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在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新修订的《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活动。在此基础上,以“树师德、铸师魂”为主题,组织全体教职工在全校师生员工大会上进行集体宣誓,向全体学生和社会公开承诺。誓词或承诺书可通过校园板报、校园网等方式公开,宣誓活动可协调当地报纸和电视宣传报道,强化宣誓活动的效果。
三、精心组织升旗仪式活动
要精心组织好开学第一次升旗仪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要利用开学检查的时机,参加学校开学升旗仪式。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均应参加开学升旗仪式。要规范参加升旗活动的行为规范,保证升旗仪式的庄严氛围。要精心安排升旗仪式内容,组织开展学生和教师演讲等活动,激发全体师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和奋发向上的精神。要把升旗仪式作为加强师生教育的重要途径,形成常态,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四、认真开展新生军训活动
要把军训作为高中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方式和载体。要全面理解和实现军训活动的目的。在进行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知识介绍的同时,要特别注重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军训期间,要组织教唱、学唱、传唱红色经典歌曲。要通过组织开展歌咏比赛等竞赛活动,提升“精气神”,提高军训质量,强化集体主义和意志品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