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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平凉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学校所在县(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区)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省上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含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按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首次绩效工资总量按学校现正式工作人员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区)及县(区)以上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学校所在县(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同级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统一的绩效工资项目、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方法。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三)现有教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所在县(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义务教育学校,合理确定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今后按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与调控办法逐步进行调整,严格控制增量。

  (四)绩效工资总量按年度核定,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如年度内相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如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或津贴补贴调整等)确需调整绩效工资总量的,年末报经同级人事、财政部门核准后调整。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和农村教师补贴。生活补贴在同一县(区)行政区域内应保持基本一致。岗位津贴应体现义务教育学校的岗位职责差异,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岗位津贴。农村教师补贴主要体现向农村教师工资待遇的适当倾斜,要根据学校的艰苦程度适当拉开差距。基础性绩效工资具体标准由学校所在县(区)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研究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根据工作人员承担的工作量、完成质量、教育教学效果以及其他综合表现合理拉开差距,具体标准由学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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