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总结报告制度。各牵头部门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年实施目标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施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形成全市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和市政府。
(五)加强宣传。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牵头部门编制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简介,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宣传、推介重点项目,营造促进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考核办法
本实施方案考核的对象主要是以下市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局、公安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水务局、文化局、卫生局、环保局、市政园林局、市容环卫局、新闻出版和广电局、林业局、残联、信息办、住房保障办、重点项目办及广州港务局、亚组委场馆器材部、亚组委信息技术部、各区(县级市)政府。对审批部门的考核,按照《广州市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若干规定(试行)》(穗府〔2006〕15号)执行。
考核总分为100分,内容分为工作目标分解情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单位意见反馈情况4个部分7项指标(详见附件3)。得分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优秀,80分-90分为达标,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达标。
本实施方案在试行期间发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解决办法和完善方案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附件:1、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广州市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责任分解表(略)
3、广州市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目标责任制考评表(略)
附件1:
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邬毅敏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郭志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建国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
周灵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易鸣 市经贸委副主任
蔡国强 市监察局副局长
朱建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金锋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莫仕容 市建委副主任
逯峰 市交委副主任
陈宝雄 市审计局副局长
梁金全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李绍权 市规划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