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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10总结报告制度。各牵头部门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年实施目标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施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形成全市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和市政府。

  (五)加强宣传。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牵头部门编制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简介,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宣传、推介重点项目,营造促进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考核办法

  本实施方案考核的对象主要是以下市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局、公安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水务局、文化局、卫生局、环保局、市政园林局、市容环卫局、新闻出版和广电局、林业局、残联、信息办、住房保障办、重点项目办及广州港务局、亚组委场馆器材部、亚组委信息技术部、各区(县级市)政府。对审批部门的考核,按照《广州市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若干规定(试行)》(穗府〔2006〕15号)执行。

  考核总分为100分,内容分为工作目标分解情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单位意见反馈情况4个部分7项指标(详见附件3)。得分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优秀,80分-90分为达标,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达标。

  本实施方案在试行期间发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解决办法和完善方案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附件:1、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广州市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责任分解表(略)
  3、广州市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目标责任制考评表(略)

  附件1:
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邬毅敏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郭志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建国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
  周灵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易鸣 市经贸委副主任

  蔡国强 市监察局副局长

  朱建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金锋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莫仕容 市建委副主任

  逯峰 市交委副主任

  陈宝雄 市审计局副局长

  梁金全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李绍权 市规划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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