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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注意事项
  一、此证只作为劳动者失业登记的凭证,应妥善保管,不得损毁、伪造、涂改、转借。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二、此证须贴本人免冠证件照片并加盖发证机关钢印方可有效。
  三、持证人实现就业后,应及时将此证交还发证机关。

  附件2:《深圳市失业人员登记表》样表

  失业证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民族

 

身体状况

  

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身高

 厘米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

 

专业

 

职称或

技能水平

 

电脑操作

水平

○熟练 ○一般○不会

社保电脑号

 

语言能力

○普通话 ○粤语

○外语( ) ○其他( )

特长

 

家庭电话

 

移动电话

 

现住址

 

户籍所在地

    区     街道     社区

群体类别

○毕(肄)业生 ○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 ○复员退役军人 ○随军家属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人员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教人员 ○其他

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工种∕岗位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培训情况

培训项目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编号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关系

年龄

文化程度

现工作单位

收入(元/月)

 

 

 

 

 

 

 

 

 

 

 

 

 

 

 

 

 

 

 

 

 

 

 

 

求职岗位

1.   2.   3.   

工资要求

  元/月

特殊要求

 

择业区域

○福田区 ○罗湖区 ○盐田区 ○南山区 ○宝安区 ○龙岗区 ○光明新区

○坪山新区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的情况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以下信息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填写

经办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由本人填写;2.右上角“失业证号”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失业证发放后填写;3.此表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部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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