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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平台新措施

  要在既有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平台和举措。要加强以“两法两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法工作;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本内容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扩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范围和规模,争取更多的部门参与创建活动;深化“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做好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青少年法律学校 ”、“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的建设;开展未成年人自护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能力。要针对目前一些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拓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渠道和内容,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时效性,满足未成年人多方面需求,筹建12355青少年服务台,接待、接听未成年人的来人、来电和来信上访,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一批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有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稳定的志愿者队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长效的工作机制

  按照《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规定,各县(区)没有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要抓紧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的日常工作;已经建立的,要健全体制机制,落实未保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正常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同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逐步增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建立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探索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联络员工作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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