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到户,责任到人,责权利结合的原则。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管护,谁受益。不植无主树,不造无主林。
--突出生态,兼顾经济,提高成效的原则。工程以生态公益林建设为主,对适合发展商品林的地块,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以调动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补助资金以生态公益林建设为重点,商品林建设以放宽、放活林木采伐政策为引导,吸引企业、大户等受益主体投资建设。
第三章 建设任务、期限与目标
3.1 建设任务
规划建设任务为1702万亩 (含辽西北荒山绿化工程未完成面积453.4万亩,外资项目造林40.7万亩)。其中,林业用地内建设任务1358.6万亩,农村路旁植树及非林地建设任务296.2万亩,部门建设任务47.2万亩。
在林业用地建设任务中,宜林荒山荒地758.9万亩(含覆盖度较低,退化的特别灌木林200万亩),灌木林地387.7万亩,疏林地62.3万亩,残次蚕场149.7万亩。
建设任务按造林方式分:人工造林1408万亩,封山育林205万亩;飞播造林89万亩。在人工造林面积中,宜林荒山荒地造林478.9万亩,灌木林地造林127.6万亩,疏林地、灌木林地、残次蚕场补植改造458.1万亩,农村路旁及非林地造林296.2万亩,部门造林47.2万亩。
按森林类别分:营造公益林1184.6万亩,商品林517.4万亩。
建设任务按年度分:2009年秋90万亩,2010年435万亩,2011年556万亩,2012年621万亩。
各市及各部门规划建设任务详见附表1、附表2。
3.2 规划期限
2009年秋至2012年,三年半时间。
3.3 建设布局
根据全省三大区域现有森林资源和建设任务分布特点,在建设内容和造林方式上按三个区域分类确定。
辽东山区植被状况良好,是全省天然林保护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核心区。其建设内容主要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疏林灌丛补植造林、残次蚕场补植改造。培育以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公益林,建立榛子、板栗干果基地和红松果材林基地,选择的主要树种有日本落叶松、红松、刺槐、板栗和榛子等。
辽中南平原沿海区是全省防护林体系和城镇绿化集中区。其建设内容为宜林荒山(地)和公路、铁路、主要河流沿线及其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可绿化土地、村屯及“农村路旁”可绿化隙地,采取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两种方式进行。培育沿海、沿河、农田防护林和防风固沙林,建立杨树速生丰产林基地和果品基地,选择的主要树种有黑松、杨树、柳树、刺槐、苹果、火炬树和柽柳等。
辽西北地区宜林荒山面积占全省三分之二以上,是全省治理沙化、荒漠化、增加森林植被和加快生态建设的重点区。其建设内容为宜林荒山(地、沙)、疏林地、灌木林地和公路、铁路、主要河流沿线及其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可绿化土地、村屯及“农村路旁”可绿化隙地,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三种方式进行。人工造林主要是在山地中下腹、侵蚀沟、沟谷和平地及固定沙地进行,培育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的林种;封山育林是在山区阳坡半阳坡薄层土有少量天然乔木生长的荒山荒地或盖度在50%以下的灌木林以及有种源的半固定沙地进行,主要培育水土保持林和防风固沙林;飞播造林一般选择在高山远山,人为经营活动困难的不可及或难及地段进行。区域选择的主要树种有油松、樟子松、侧柏、刺槐、杨树、沙棘、文冠果、山杏、大扁杏和锦鸡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