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科技资源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高技〔2009〕1271号)
省科技厅:
你厅报来《关于申报〈陕西省科技资源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陕科办发[2009]54号)收悉。为有效整合我省科技资源,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推进西安在统筹科技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经研究,同意建设陕西省科技资源中心项目,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陕西省科技资源中心总建筑面积控制在38500平方米以内,其中资源共享区4000平方米,研究开发区3200平方米,成果转化区9800平方米,综合业务服务3660平方米,会议中心6020平方米,配套用房及其它11820平方米。在新材料、生物医药、能源化工、电子信息领域购置部分先进大型仪器,实现仪器设备的优化配置和社会共享。
二、建设地点和建设期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安高新区,丈八五路西侧,丈八东路北侧,占地50亩。项目建设期2年。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6500万元,其中土地投资5000万元,基本建设投资15000万元,研发设备购置6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5000万元,西安高新区以土地折算出资5000万元,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安排研发设备购置费用5000万元,不足部分由你厅负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