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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税法宣传。

  (六)编制、分配和下达全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及重点税源监控,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负责全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工作。

  (七)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八)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及烟叶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省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

  (十)指导全省地方税务稽查工作,负责组织查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负责普通发票及其他税收票证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查处重大发票违法案件。

  (十一)组织开展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负责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党群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对全省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办公自动化、机关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工作督查、政务公开、对外接待、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全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津贴补贴、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人事编制信息化建设;负责出国(境)审查、审批工作;负责系统内巡视工作;负责省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法规处。

  负责地方税收综合政策、法规、规章和重要税收工作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监督检查税收法规的执行情况;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负责重大涉税案件的审理;负责各税种减免税审核管理工作。

  (四)营业税处。

  负责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散装水泥基金、甘肃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费政策研究及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所管税种减免税政策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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