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9]13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甘肃省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甘肃省统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6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9〕9号)精神,设立甘肃省统计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增加服务业统计调查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拟订全省统计改革建设规划和部门规章。

  (二)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研究制定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省情、省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省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省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和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