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集体企业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

  注:2005年12月以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使用全省上年社会平均工资计算。
  从2006年1月以后补缴基本养老使用全省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从1992年7月开始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职工缴费按此表补缴。

  附 件3:
  甘肃省未参保企业职工
  一次性纳入养老保险统筹退休审批表

  单位名称: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年 龄

   岁

公民身份证
号   码

 

籍 贯

      省  市  (县)

出生时间

   年 月

记载材料名称
  及填写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工
  作 岗 位

 

退休类别

 

 

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

     年  月

符合法定退
  休条件时间

 

建立个人账户
  时    间

  年  月

视同缴费年限

  年  月

实际缴费年限

   年 月

 

特殊工种
  折算年限

  年  月

全部缴费年限

  年  月

个人账户储存额

 

 

基础养老金

 

缴费年限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计发月数

 

 

优异待遇提高
  基础养老金

 

调节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差

 

基本养老金合计

 

 

 

 

个人简历

 

退休后居住地址

省    市(县)   街(乡)   号

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意见

 

构审核意见

 

劳动保障部
  门批准意见

 


 
  备 注 1.本表一式五份,单位、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部门及
  本人档案各存一份;2.本表内容应认真填写,涂改、复印无效。

  附件4:
  甘肃省未参保企业职工一次性纳入养老保险统筹退休人员花名册

姓名

身份证号

基本情况

按本通知计发养老金

实际领取
  养老金


  别


  族


  龄

参加工
  作时间

工种
  (岗位)

退休类别

基 础养老金

缴费年限
 
  

调节金 

合计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