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负责和接待来甘采访的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有关事宜;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负责向我省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根据中央对华侨、华人和港澳人士的宣传方针、政策,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工作,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有关其他文稿。
(九)负责对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外事、侨务、港澳事务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组织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干部的业务培训;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对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甘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的接待、安置工作;负责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省港澳事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引进港澳同胞的资金、技术、人才和港澳同胞捐赠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开展引进港澳同胞的资金、技术工作;承办港澳同胞捐赠的报批手续,监督、检查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
(十二)指导甘肃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甘肃省海外交流协会及甘肃省国际友好联络会的工作。
(十三)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管理。
(十四)承担省委、省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甘肃省侨务办公室、甘肃省港澳事务办公室)设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机关文电处理、会议组织、财务管理、信息收集、安全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会同各处审核我省各部门、各单位报请省委或省政府审批的外事和侨务工作文件;向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负责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出国政审工作。
(二)出国(境)管理处。
承担检查、掌握因公出国(境)各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拟订因公出国(境)管理规章制度;审批、审核因公出国(境)事项,办理因公出国(境)护照、通行证及相关证明,申办因公出国(境)签证、签注;管理驻京签证室的工作;了解掌握因公出国(境)团组在国(境)外活动情况和出访成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出国(境)人员违反外事法规的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