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拟订全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管理体育系统及民间体育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我省与港澳台及国际间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八)负责全省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甘肃省体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体育文史、机关后勤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拟订全省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有关法规草案;调查研究体育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方案;组织开展体育理论和发展战略研究;承担行政复议、新闻发布和《甘肃体育视野》编辑工作。
(三)群众体育处。
拟订全省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负责全省群众体育的管理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省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少数民族体育及残疾人体育工作,协助举办和组队参加全省及全国农运会、民运会、残运会、职工运动会及妇女、老年人体育竞赛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标准实施;协调推进甘肃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建设。
(四)竞技体育处。
拟订全省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负责全省竞技体育的管理工作;研究和平衡全省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全省运动队伍训练、竞赛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我省备战参赛重大国际、国内运动会;组织全省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指导体育科研工作;承担协调、监督体育运动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省体育教练员、运动员的注册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经营性体育竞赛活动的业务审查。
(五)青少年体育处。
拟订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省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有关学生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协助省教育部门举办全省大、中学生运动会;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指导我省参加重大青少年国际、国内体育比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