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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4.30%统筹地区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试点,新农合在80%的县(市、区)启动实施门诊统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负责)

  5.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救助力度,资助城乡所有五保户、低保对象参保,有效使用救助资金。(省民政厅负责)

  6.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安徽保监局负责)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主要工作目标:

  1.合理确定我省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及价格。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负责)

  2.推进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及相应报销政策的基本药物制度体系。(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负责)

  3.建立安徽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和非营利性采购平台,全面实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省卫生厅、省物价局负责)

  4.在国家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出台后,编制我省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省卫生厅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主要工作目标:

  1.改扩建4所市中医院、31所县医院、9所县中医院。(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2.依据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完成全省800个建制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和设备配备,重点建设好中心卫生院;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累计达6000个;完成6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负责)

  3.起草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省卫生厅负责)

  4.实现6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个标准化中医科,有1名以上中医执业医师或中医专业本科毕业生。开展农村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一体化试点工作。(省卫生厅负责)

  (五)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主要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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