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调查测定方法
(1)行距测定:每个样点中取11行测量行距,计算平均行距,记录表1。
(2)株距测定:每个样点中随机选取1行的21株测量株距,计算平均株距,记录表1。
(3)铃数调查:每个样点随机选3行,每行连续10株共计30株,分别调查成铃、幼铃、絮铃,计算成铃数,记录表1。
(4)棉铃分类标准:直径大于2厘米的铃为成铃,直径小于2厘米的铃为幼铃,铃壳开裂3毫米以上的铃为絮铃,烂铃不计。
3.产量计算方法
(1)单铃重(克):每个样点依次收取吐絮铃100个,晾晒干后称重量,计算平均单铃重。单铃重(克/铃)=100个絮铃籽棉干重(克)/100。如快速测定含水率换算成标准含水率的单铃重,籽棉含水率按12%。记录表1。
(2)衣分(%):计量铃重的100个絮铃试轧后,计算平均衣分(以皮锟轧花机为准,锯齿轧花机衣分加2个百分点)。衣分(%)=100个絮铃皮棉重(克)/100个絮铃籽棉干重(克)×100。记录表1。
(3)产量计算:
①收获密度(株/亩)=667米
2/(平均行距(米)×平均株距(米))。
②平均单株成铃数(个/株)=总成铃数/株数,总成铃数=成铃数+絮铃数+1/3幼铃数。
③籽棉亩产量(公斤/亩)=收获密度(株/亩)×平均单株成铃数(个/株)×单铃重(克/铃)/1000×校正系数(90%)。
④皮棉亩产量(公斤/亩)=籽棉产量(公斤/亩)×衣分(%)。
测产结果记录表1。
4. 各样点内连续选取10株有代表性棉花,测定株高、果枝数、果节数、果枝始节等性状,高产攻关田调查成铃部位(记录表2)。万亩示范片各样点和高产攻关田从测试衣分皮棉中,留取50克棉样,注明测试样点编号后,供纤维品质检测用。
5.计划测产验收地块不能过早拾花,保证测产验收时测数、取样。测产验收后,被测产地块做好单独实收计量工作,并形成实收产量报告。
(二)市级复测、省级抽测办法
1.取样方法和数量。十亩高产攻关田:按照梅花形或对角线取样法取5个样点;百亩高产示范田:以50亩为一个测产单元,共分成2个单元,每个单元按三点取样,共6点;千亩示范方:以500亩为一个测产单元,共分成2个单元,每个单元按三点取样,共6个点;万亩高产示范片:以2000亩为一单元,共分成5个单元。每单元随机取3点,共15点。
2.出具验收意见。复抽测验收结束后,专家组以县(市、区)为单位形成测产验收报告。
三、测产验收结果确认
(一)汇总评估。复测专家组对复测或实打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评估认定。复测结果与自测结果相差不超过5%时,承认自测结果有效;结果相差5%-10%时,采用两者的平均数;相差10%以上时,以复测结果为准。十亩高产攻关田的最终结果以复(抽)测为准。
(二)出具报告。验收结束后,专家组提交验收报告。
四、专家组成
(一)专家条件。省、市复测专家组由省棉花专家顾问团成员、国家棉花产业体系指导专家和省、市科研、教育、推广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县(市、区)自测专家组组成人员由县(市、区)农业局自行确定,要求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