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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阶段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阶段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9〕129号 2009年8月19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阶段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阶段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为迎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检查验收,实现创建目标,确保顺利通过,现结合我市创园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阶段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找出我市在创园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本着“抓重点、促整改、求实效”的原则,集中精力解决迎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巩固我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效,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为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验收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200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专门成立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指挥部,确立了到2009年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的工作目标,目前,距离国家园林城市检查验收仅有2个月左右。主要任务有以下几方面: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阶段整改工作任务。为提高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整体效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门组织专家两次对我市园林绿化工作进行调研,通过查资料、看现场,他们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阶段相关部门任务。为保障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创建工作实际需要,对涉及创建的相关部门承担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各责任单位对照宿政办发〔2009〕2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地段景观提升工程。按照宿政办发〔2009〕28号文件要求,对创园验收重点地段景观工程以及现有绿化实施“查漏补缺、查死补活、查残补优”,并加强栽后的养护管理。
  (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立体彩化任务。按照“绿化、彩化、香化、美化”的原则,以市区主要公园、道路、广场增添立体彩化造景为突破口,建设一批花球、花柱、花墙等新靓点,进一步提升市区绿化品位与档次,丰富城市色彩,营造景色怡人的城市景观。配置植物以草本花卉为主,按照季节更换花卉,确保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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