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淮南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
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9〕53号)以及省建设厅、监察厅《关于贯彻全国专项治理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的实施意见》(建规〔2009〕80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市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依据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及会议要求,规范城乡规划审批管理,围绕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促进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规范规划行政行为,严格依法办事,促进依法行政。力争通过1至2年的专项治理,使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明显减少,有效杜绝房地产开发中规划审批环节腐败问题。
(三)工作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风景名胜区条例》、《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