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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3.检查城市规划区内以划拨、出让、转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和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是否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是否依法提出并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容积率等强制性指标是否符合给定的规划条件。

  4.检查房地产开发领域的调整容积率指标,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项目。重点对其中涉及提高容积率,以及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城市水源和河湖水系用地、绿化用地、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用地、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逐一清理检查。对变更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建设项目,是否有法定依据、是否依法履行程序、是否依法公开、是否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和规费。

  5.检查建设项目竣工核实过程中建设用地容积率等强制性指标的管理和执行情况。严格审查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和规划许可组织实施、是否擅自变更容积率超面积建设。

  6.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和法定程序调整建设用地容积率以及在规划管理中玩忽职守、搞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构成违纪的,由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2009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

  按照省建设厅、监察厅的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安排和指导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提出工作要求。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凤台县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二)实施阶段(2009年5月中旬至12月)

  1.组织自查。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内容,组织城乡规划等主管部门开展自查。7月20日前要完成对规定的房地产项目的自查自纠,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专项清理汇总统计表。

  2.迎接省领导小组检查。2009年9月,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迎接省领导小组检查。

  3.迎接国家检查。2009年10月至12月,积极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检查组检查的有关准备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1月至12月)

  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巩固、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思路以及工作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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