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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9〕53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为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完善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为目标,以农牧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为动力,建立政府激励引导、农牧民筹资筹劳、社会力量捐助的嘎查村级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开展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要坚持和遵循以下原则:

  (一)民主决策,筹补结合。要尊重农牧民的主体地位,以农牧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注重政府资金的奖励和引导,使政府投入和农牧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促进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村民受益,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重点支持农牧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嘎查村级公益事业项目。

  (三)量力而行、合理负担。以投资小、见效快、受益广的项目为切入点,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务求实效,妥善处理调动农牧民积极性与减轻农牧民负担的关系。

  (四)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自治区每年选择部分旗县给予重点支持,取得突破,以点带面;同时,支持各盟市全面开展奖补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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