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内卫机党字〔2009〕43号)
厅直属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内组电传〔2009〕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党组织按照文件精神,联系实际认真组织好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并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的活动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及正在进行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吴大观同志始终保持坚定的党性原则、高尚的精神追求和道德情操,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
二、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重视对学习宣传活动的组织落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行1~2次学习讨论,通过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座谈交流、撰写心得、征文演讲等方式,深入联系党员干部个人思想实际查找存在的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结合学习吴大观同志的先进事迹、光辉形象和崇高精神,增强爱国主义教育,激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卫生厅系统学习楷模、争做楷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