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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第二十五条 验收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对于取得优秀、良好成绩的工程中心优先列入下一个建设周期立项计划,并视情况推荐申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于成绩为一般的工程中心经整改后需重新申报工程中心下一个建设周期;对于评估为差的工程中心,取消“北京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工程中心命名统一为“XXX北京市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英文名称为“Beijing Higher Institution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XXX,”。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本办法发布之日施行,由市教委负责解释。各高校可据此制定相应细则和实施办法。

  附件2:
北 京 地 区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北 京 市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申 报 书

  工程中心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门类: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学校: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0  年 月

填表说明

  1、《申请书》一式八份,含4份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填写单位应对报告书中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工程中心申报资格,并通报全市。
  3、技术领域请按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都市农业填写。
  4、《申请书》格式可登录首都高校科研网下载,网址:www.usrn.edu.cn。

  一、工程中心基本情况

名  称

 

建立

时间

   年 月

通  讯

地  址

 

隶属一级学科

名称及代码

 

隶属二级学科

名称及代码

 

主要研究方向

及研究内容

 

 

 

 

 

工程中心面积

   平方米

设备

总值

万元

十万元以

上台件数

 

科技人员

高级:  人   中级:  人   初级:  人

负责人姓名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  术  专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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