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


  二、认真抓好《统计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深入学习新《统计法》,广泛宣传新《统计法》,使统计活动的广大参与者了解新《统计法》,是保障新《统计法》得到切实有效执行的重要前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统计部门和有关部门统计机构要将新《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当作一项事关统计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努力为新《统计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省统计局将于近期组织新《统计法》学习培训。请国家统计局司长来我省讲课;对县(市、区)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培训;对县(市、区)统计局长进行培训,等等。各设区市、县(市、区)统计局和有关部门统计机构要结合实际,采取举办培训班和法制讲座、召开专题学习会、开展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本机关、本系统内统计法的学习活动,要将新《统计法》列入各类专业统计会议的必讲必学内容。大力开展新《统计法》的社会宣传,积极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将新《统计法》列入地方的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计划,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要创新形式,推动新《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要区分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使统计活动的各类参与主体了解和掌握与其密切相关的统计法律规范,明了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统计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